NOREN · Legal
主办使用条款
最新修订日: 2026-05-16
本中文版为参考翻译。日文版本为正式版本。
本主办方使用条款(以下称"本条款")旨在规定通过由松岛实纪(松島 実紀,以下称"运营方")运营的面向访日游客的体验预订平台"NOREN"(以下称"本服务")提供体验的主办方(Host,以下称"主办方")与运营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办方完成本服务的注册之时,即视为已同意本条款。
第1条(本条款的适用)
- 本条款适用于主办方与运营方之间有关本服务使用的一切关系。
- 主办方作为用户使用本服务时,另行规定的 NOREN 使用条款亦一并适用。
- 除本条款外,在本服务上另行规定的个别规定、指南、通知等(以下称"个别规定")亦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本条款与个别规定之间存在矛盾时,以个别规定为准。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 "本服务":指运营方运营的体验预订平台"NOREN"。
- "主办方":指通过本服务提供体验的经营者或个人(Host)。
- "组织者":指对体验的策划与实施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既有主办方自身作为组织者的情形,也有持有旅行业注册的第三方(旅行业者、观光协会等)作为组织者的情形。
- "体验":指主办方、组织者通过本服务提供的文化体验、旅游行程、工作坊及其他服务。
- "用户":指通过本服务预订并参加体验的个人或法人。
- "主办方报酬":指作为提供体验的对价支付给主办方的金钱。
第3条(本服务的定位)
- 本服务是连接主办方、组织者与用户的预订平台。
- 运营方并非旅行业者。 运营方未依据《旅行业法》进行旅行业注册,不处于自行策划、招募、销售旅行产品的地位。
- 运营方并非体验的提供者。 体验本身的策划与实施,由主办方、组织者负责进行。
- 运营方通过提供本服务,提供以下服务:
- 体验信息的刊登与宣传
- 预订受理系统的提供
- 支付处理的代理
- 多语言沟通支持
- 对用户咨询的初步应对
- 市场营销及促销活动
第4条(主办方的注册条件)
- 欲以主办方身份使用本服务者,应在同意本条款后,按照运营方规定的方式提出注册申请。
- 注册申请人表明并保证满足以下事项:
- 已取得提供体验所需的全部许可、认可、备案及资格
- 不属于反社会势力
- 过去无因违反本条款而被注销注册的经历
- 注册信息真实且准确
- 运营方将通过与注册申请人的面谈、实地确认、材料确认等,决定是否准予注册。运营方保留基于合理理由拒绝注册的权限。
第5条(关于所需的许可、认可与备案)
主办方、组织者应根据所提供体验的内容,自行负责取得并遵守以下许可、认可与备案。
| 体验的种类 | 所需的主要许可、认可与备案 |
|---|---|
| 主办募集型企划旅行(旅游团) | 依据《旅行业法》的旅行业注册(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地域限定旅行业之一) |
| 涉及提供饮食的体验 | 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营业许可、HACCP 对应等 |
| 温泉设施的提供 | 依据《温泉法》的许可 |
| 含住宿的体验 | 依据《旅馆业法》《住宅宿泊事业法》等的许可、备案 |
| 海洋活动 | 《船舶安全法》、小型船舶驾驶执照、相关执照等 |
| 口译与导游 | 依据《通译案内士法》的注册(进行有偿口译导游服务时) |
| 旧物(二手物品)的经营 | 依据《古物营业法》的许可 |
重要: 体验的内容属于《旅行业法》所规定的"募集型企划旅行"或"受注型企划旅行"时,主办方或另行指定的组织者必须持有旅行业注册。运营方不允许未持有旅行业注册的主办方策划、实施《旅行业法》意义上的旅行。
未持有旅行业注册的主办方的处理
未持有旅行业注册的主办方,可通过以下形式提供体验:
- 单一体验服务的提供 — 按摩、文化体验、工作坊、讲座、餐饮提供等单一服务
- 作为旅行业者主办的企划旅行的组成部分参与 — 作为持有旅行业注册的第三方(观光协会等)主办的企划旅行的一部分,提供自身专业领域的服务
第6条(主办方与组织者的关系)
- 主办方既可选择自身作为组织者提供体验,也可选择参与由第三方(旅行业者、观光协会等)作为组织者的体验。
- 提供由第三方作为组织者的体验时,主办方应与该组织者签订适当的合同,明确角色分工、责任分担及报酬分配。
- 运营方并非主办方与组织者之间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对相关纠纷不承担责任。
第7条(体验信息的刊登)
- 主办方应按照运营方规定的格式及指南刊登体验信息。
- 主办方对所刊登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
- 运营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对刊登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此外,对于违反本条款、个别规定或法律法规的内容,或运营方判断与本服务的品牌及世界观不相符的内容,运营方可拒绝刊登或予以删除。
- 对于主办方提供的照片、文字等内容,运营方可为本服务的运营及宣传目的无偿、非独占地加以使用。
第8条(体验的提供)
- 主办方应按照本服务体验页面所载内容,向用户提供体验。
- 主办方应关注用户的安全,并努力投保必要的保险(赔偿责任保险等)。
- 主办方应以尊重文化、宗教及地域习俗的态度对待用户,并尽可能满足其合理要求。
- 因不得已的事由中止或变更体验时,主办方应迅速通知运营方及用户。
第9条(取消政策的设定)
9-1. 主办方设定政策
- 主办方对其提供的各项体验,负有设定取消政策的义务,其内容包括按取消时间划分的取消费、可否受理变更、不可抗力情形下的应对方针等。
- 主办方可采用运营方提供的标准模板(取消费的阶段划分:以"○天前免费 / ○天前 50% / 临近 100%"为基本的三阶段构成),或根据体验的性质设定自定义的取消政策。
- 即使主办方自由自定义取消政策,亦应满足以下要求:
- 对用户而言表述明确且易于理解
- 不违反法律法规(《特定商业交易法》《消费者合同法》等)
- 不包含不当限制用户权利的内容
- 在用户申请预订前于体验页面中明示
9-2. 不可抗力情形下的方针
- 对于因天气、自然灾害、交通机构的重大延误、传染病流行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体验无法实施时的应对方针(全额退款/改期安排/部分退款等),主办方应就各体验事先予以设定。
- 主办方应将该方针在体验页面中明示。未予明示或该方针不明确时,运营方可根据自身判断,向用户作出全额退款等处理。
9-3. 取消政策的遵守
- 主办方应按照其自行设定的取消政策,处理发生取消时的应对事宜。
- 取消时间的判定,以用户的取消申请到达运营方或该主办方之时为准。
- 因主办方的原因中止或变更体验时,主办方原则上应向用户全额退款,或提供合理的替代方案(改期日、替代方案等)。
9-4. 用户取消申请的处理
- 收到用户的取消申请时,运营方将迅速联系主办方,确定适用的取消费及退款金额。
- 退款由运营方通过支付代理机构直接向用户进行。
- 所适用取消费的处理(在主办方报酬中的体现、运营方手续费的产生),遵循另行规定的《主办方报酬指南》。
第10条(主办方报酬与手续费)
- 主办方报酬的金额、运营方的手续费、支付时间等详细事项,由主办方与运营方另行签订的个别合同或个别约定确定。
- 标准手续费率另行规定于《主办方报酬指南》。
- 运营方将从通过本服务收取的用户付款中,扣除运营方的手续费、支付代理机构的手续费、汇兑损失等后的余额,作为主办方报酬支付给主办方。
- 支付时间原则上为体验实施日的次月末日(个别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发生取消或退款时主办方报酬的处理,遵循各体验的取消政策、本条款第9条及个别合同。
第11条(主办方的禁止事项)
主办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 违反法律法规、本条款或个别规定的行为
- 未取得所需许可、认可或备案而提供体验的行为
- 诱导用户绕开本服务进行直接交易的行为(取得运营方事先同意的除外)
- 虚假的体验信息、夸大宣传及使用户产生误解的表述
- 超出本服务使用目的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
- 对用户的歧视、骚扰及不当对待
- 维持与反社会势力的关系
- 侵害其他主办方、用户、运营方或第三方的权利、名誉、信用的行为
- 妨碍本服务运营的行为
- 其他运营方判断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12条(纠纷应对)
- 在体验期间或前后与用户之间发生纠纷时,主办方应迅速向运营方报告。
- 运营方将为解决主办方与用户之间的纠纷,在信息共享、联络协调等方面予以协助。但运营方并非纠纷的当事人,不承担最终的解决责任。
- 发生重大事故、投诉等时,运营方可为确认事实关系,要求主办方披露必要的信息。
第13条(运营方的责任范围)
- 运营方将努力保障本服务作为平台的稳定运营,但不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及持续性。
- 除运营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外,运营方对主办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以该损害发生前最近 1 个月内运营方向该主办方收取的手续费总额为上限。
- 对于因支付代理机构、托管服务商及其他业务受托方的故障、事故等造成的损害,运营方不承担责任(但运营方在选任上存在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14条(保密)
- 主办方不得将通过使用本服务而知悉的运营方的商业秘密、用户的个人信息及其他保密信息,用于本服务使用目的以外的用途。
- 本条规定的义务,于本条款终止后仍继续有效。
第15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 主办方应就其向用户收集的个人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
- 运营方与主办方之间交换个人信息时,双方应就妥善处理予以协作。
第16条(注销注册与合同解除)
- 主办方属于下列任一情形时,运营方可不经事先通知,注销该主办方的注册,并解除基于本条款的合同:
- 违反本条款任一条款的
- 丧失所需许可、认可或备案的
- 引发重大事故、投诉等的
- 查明与反社会势力存在关系的
- 发生倒闭、破产等经济信用重大变化的
- 在一定期间内对运营方的联络未予回应的
- 其他运营方判断其不适合作为本服务主办方的情形
- 主办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运营方,解除基于本条款的合同。但对于已经成立的预订,主办方应负责提供体验,或在取得用户同意后安排替代方案。
第17条(本条款的变更)
- 运营方在判断有必要时,可变更本条款。
- 变更后的本条款,自运营方向主办方通知变更内容之日起 30 日后生效。
- 变更通知后主办方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已同意变更后的本条款。
第18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运营方事先书面同意,主办方不得将其在本条款下的地位或基于本条款的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出借、提供担保等。
第19条(适用法律与管辖)
- 本条款的解释与适用,以日本法为适用法律。
- 因本服务在运营方与主办方之间产生纠纷时,以福冈地方法院(福岡地方裁判所)为第一审专属合意管辖法院。
经营者信息
- 经营者: 松岛实纪(松島 実紀,个体经营者,计划于 2027 年 1 月改制为 RADEN 株式会社)
- 商号: NOREN
- 所在地: 〒812-0011 福冈县福冈市博多区博多站前 3-18-8 Burg博多站前 501室(福岡県福岡市博多区博多駅前 3-18-8 Burg博多駅前 501号室)
- 电话号码: +81-50-1793-3827(工作日 10:00–18:00 JST)
- 邮箱: customer-support@noren-tr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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